历史上每一轮科技革命初期,都会有担忧乃至抗拒,这是人之常情,人类对于未知和不确定性总是充满恐惧和不安。
最近的互联网革命就是如此,虽然这就是我们这代人的记忆,但当时的质疑声早已被忘记,互联网已经成为了所有人生活的一部分。
“恐惧来源于未知”,反过来说,不恐惧是因为“已知”——现在互联网的基础知识不但成为了“已知”,还成为了“常识”,大家自然也就不再恐惧。
对于AI的应用同理,虽然人人都在说AI,但是大多数人都未窥全貌,很多只知道一个模糊的概念,求知欲强的在短视频里看到了多一些词汇,但理解可能也不完全正确。
当下,只有少部分从业人员,也就是在做AI应用落地的工作人员会理解得透彻一些,会更清楚当前AI的能力边界。
最近听到了对于法律AI各种各样的担忧,尤其是对于刑事领域。作为数字法律领域的博士研究生,也作为刑事AI应用从业人员,我说说不需要担心的几件事。
01
不用去担心AI取代人的问题
历史上人力就是一步步在被取代,这是客观规律。“能不能”和“允许不允许”是两个问题,担心AI取代人是混淆了问题。
可以明确的说,AI已经能,并且未来将更能在刑事案件办理的很多环节中取代人,甚至完全取代人做判断。但是让不让他取代是个态度问题。就像检察官写一份审查报告,即使没有AI,也可以把另一份相似的审查报告改个名字和金额。
我们在混淆技术和管理问题,然后陷入无尽的争论。
02
不用去担心亲历性的问题
还没有人会把AI用来做讯问。反而在这一点上,我认为AI的应用会促进亲历性。
亲历性中面对面“谈”是现象,有时间去“琢磨”是实质。
过往的亲历性不足,往往是疲于埋头案卷,没有时间做事前事后的“琢磨”,AI的出现恰好可以省出这部分陷入枯燥的时间。
03
不用担心检察官能力弱化
“都用AI,自己就不会办案了。”这个想法是线性逻辑,把AI办案和人办案放在了二元对立的位置上。
实质上往往是AI在办案,同时人也在办案。当AI发现了新的证据瑕疵、AI有了不同的事实认定,这时才是办案人员“虎躯一震”进入深度分析思考的时候,这种情况下人的能力不但不会弱化,反而会提升。
其他如同AI幻觉之类的问题就更无需担心,不要低估一线办案人员的挑剔,但凡一个AI应用敢多出几次错,很快就会被弃之不用。
在刑事案件办理中,AI就是个普通工具,只要一线普遍愿意使用,就一定不会有什么太大问题。